您好,我于2000年离婚后带着儿子无房居住,跟母亲租房屋共同居住,身体不好,无劳动能力能享受低保吗?
日前,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,讨论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。会议要求,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,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,租金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。
现在很多城市公租房都对外地配租,重庆、上海、福州、厦门、南京。。。。。具体事宜请咨询所在单位或所在城市的住房保障部门。
母亲把我的房子租出去了我不知道怎么办?
母亲把我的房子租出去了,我是不愿意的,但是面对母亲我又没有办法那应该怎么办呢?
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跟母亲沟通,表明你的态度,跟她说你的房子你还有用,不能出租。如果母亲缺钱了,你表示愿意主动给她,让母亲在钱财方面感到安心,我觉得母亲不会不愿意的。
您好,我于2000年离婚后带着儿子无房居住,跟母亲租房屋共同居住,身体不好,无劳动能力能享受低保吗?
这样是可以的,我一直说过,国家规定低保只是针对家庭人均月收入有关,小于当地低保标准就可以享受。你现在的家庭只是你和儿子,还有对方支付给你儿子的抚养费也会要计入你的家庭收入中的,具体情况请你去你所在的社区咨询,并且可以在那里填报低保申请。
母亲将女儿房屋出租给他人是否合法有效?
谢邀!
根据您的描述,要看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,若是个人财产(房本登记在您母亲名下等情形),则他可以自行处置拆迁房过户给谁,但若是夫妻共同财产(房本是父母双方的名字或者房本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等情形),则您母亲的行为是有一些问题的,因为该房产的份额您也有份,这时过户是有瑕疵的。
除此之外,还要考虑置换拆迁安置房是否包含了人口补偿的因素,譬如:房屋置换时包含了您个人户口获得拆迁安置房或者补偿,则您也有份额的。
建议您带齐材料咨询专业律师,这样才能帮您解答你的问题。